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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房天下南通二手房网  2016-09-19 10:13:00  来源:南通房天下二手房
[提要]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买经济适用房需满足三个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正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例如:一套面积为10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原购房价格为1500元/方米,若按现市场5000元/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5000×100×10%计算,补交500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原购房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1500元/方米或低于1500元/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原则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注意事项

购房者需要提供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之后,该证明将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审核通过才可进行购买。

责任编辑/liuxu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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