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如 皋 市 人 民 法 院
变卖公告
(2023)苏0682执5043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8日10时至2024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变卖位于如皋市下原镇迎驾苑A区10号商住房10-1-J室的不动产(含装饰装修)及室内物品,现公告如下:
一、网络司法变卖平台:
司法变卖平台网站: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变卖标的:如皋市下原镇迎驾苑A区10号商住房10-1-J室的不动产(含装饰装修)及室内物品,不动产权证号为皋房权证字第155365,155366号,证载建筑面积为272.0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总层数3层,该房一层为商业面积为90.67平方米;该房二至三层为住宅面积为181.34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皋国用(2013)第821070054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至2037年3月31日。
上述不动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原支行,不动产证明号为苏(2020)如皋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141号。
起拍价:134.4万元,保证金:26万元,加价幅度:0.6万元。
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本院概不负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直接来我院执行接待大厅拍卖服务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13-87198110。
四、网络司法变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本次变卖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无证房产及地上附属设施无法办理权属更变。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水、电、煤气等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缴纳的在拍卖成交之前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的欠费(不含物业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上述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交费之日起七日内凭发票向本院报支,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起拍价款(含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起拍价款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起拍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尾款在变卖成交后7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账号:503801880003160759728368),也可以持银联卡至如皋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纳,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变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0513-87628790、19284945167(姜)
网络变卖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
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
二O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人 民 法 院
变卖须知
(2023)苏0682执5043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8日10时至2024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变卖位于如皋市下原镇迎驾苑A区10号商住房10-1-J室的不动产(含装饰装修)及室内物品,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下称须知)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充分理解、完全领会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交齐变卖的起拍价全款后,才取得竞拍资格。
参与竞买人需开设相应网络司法变卖平台账户。如未开设,可委托已开设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须在当次开拍两个工作日前,提交经本院确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依法认定竞买活动系“竞买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下列人员不得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以优先购买权人名义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二个工作日前提交优先购买权确认申请和有效证明,并经本院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本次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保持支付宝账户资金余额足以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24小时内释放。变卖未成交(流拍)的,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会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提前做好准备。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变卖前应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及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余款缴纳完毕后一周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如城镇惠政路66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变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真实身份将在网络变卖平台公示。
十一、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支付变卖尾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赋。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或者本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变更地址未及时告知,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变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0513-87628790、19284945167(姜)
网络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
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
二O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