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司法变卖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日10时至2024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8,户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南通市新桥路3号1幢、2幢、3幢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房屋为 钢混 结构,1幢总层数 2 层,2幢总层数5层,3幢总层数8层,房产证号 1幢、2幢:12100705,3幢:建字编号2000028/通建施许(2000)44号 ,证载建筑面积 1幢:545.74平方米,2幢:3156.63平方米,3幢:7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苏通国用(2000)字第0101004号,证载面积 5173.30 平方米,土地性质 划拨 ,房屋用途: 其他 。(标的物信息的相关数据来源于登记机关,最终数据以登记机关核实数据为准)
估价:3182.41万元,变卖价:1782.16万元,保证金:17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上述标的不安排统一看样。
有意竞买者可向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9288512)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助方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请自行联系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竞买人出价竞拍,延时拍卖结束)。
2、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一)前述不动产目前有人使用,使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自行腾空房屋,如其拒不腾空,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强制腾空交付需一定时间,请竞拍人充分注意,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二)人民法院未书面明确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评估对于交易税费的负担方式的设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三)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转让人和买受人若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类型改为出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为防止买受人竞得该划拨土地后不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及过户事宜而占有该不动产,买受人需在竞得该不动产后,和相关部门提前沟通补缴土地出让金及过户事宜,时间为一个月。本院在期满或具备条件后将致函上述部门是否在补缴款项后具备过户条件,具备条件后再出具过户裁定书,如不具备过户条件,本次拍卖将按照悔拍处理,请买受意向人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谨慎参拍;(四)估价对象3号楼至价值时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领取权属资料,本次以估价对象3号楼为合法建筑为前提进行评估,特此说明;(五)在现场查勘日,评估对象内部已装修,但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装饰装修,评估结果仅为估价对象建筑物毛坯状态下价值及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六)在现场查勘日,评估对象存在租赁权及现承租人占用使用情况,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根据委托评估材料和实地查勘等情况,对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验证,并向估价委托人提醒说明,经沟通并经委托人确认,本次评估结果不考虑原有的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的影响。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当地现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上述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将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苏)政通(2023)房估(法)字第010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400-9288-512、0513-807972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海大道48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2024年 5 月 17 日
网上司法变卖须知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6月2 日10时起至2024年8 月1 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8 ,户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竞买人出价竞拍,延时拍卖结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自动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汇丰支行,账号:500301880000848090066162),并在付清全部变卖款项5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海大道481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变卖前至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十四、变卖标的内如已有户口,买受人无法迁入户口,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暂缓、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竞拍成功后,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标的物逾期两个月不能交付或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法院可以返还买受人全部变卖款(包含保证金和变卖余款,不含利息),法院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十九、本次司法变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本次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网拍小组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3-80797291。
特别提示:任何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在淘宝司法变卖平台自行参与竞买,本院不收取任何佣金或变卖公告、变卖须知以外的任何费用。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2024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