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位于如东经济开发区嘉陵江路50号鼎尚花园3号楼404室的不动产,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证书号:苏(2023)如东县不动产权证明单第0000049号,登记时间:2023-01-17,总层数:18,建筑面积:108.61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使用年限:2089-12-24止。
注: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和权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3、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本院概不负责。
确定拍卖起拍价:定向询价方式确定参考价格为92.908097万元,一拍起拍价为参考价的70%取整即66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6万元;如一拍流拍,二拍起拍价52.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第一次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3日10:00止(已流拍);
第二次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日10:00至12月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如东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如东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本次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本次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日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3-80866957、4009629877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过户形成的税费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上述一切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凭以上征收机关提供的欠费依据及发票,于交费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超过期限主张的,自行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本院所在地税务部门已将可能产生的税费在《房产交易税收政策》中予以说明(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详询税务部门12366。关于被执行人企业是否欠税、费及具体承担方式,亦请详询税务部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如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如东建行珠江路支行,账号:32050164080000000006-44249,汇款时务必备注: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80866957
4009629877(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13-80866845(只负责纪检监督,咨询请拨0513-8086695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如东县人民法院
网址:http://sf.taobao.com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2024年 11 月 13 日
如东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本院依法在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如东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如东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次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本次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够的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如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如东建行珠江路支行,账号:32050164080000000006-44249,汇款时务必备注:拍卖款)并在缴足尾款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对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3-80866845(只负责纪检监督,咨询请拨0513-8086695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3-80866957
4009629877(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2024年 11 月 13 日